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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2026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798人簡章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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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及時補充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2026年我市計劃面向社會統(tǒng)一公開考試招聘一批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年齡、專業(yè)(技能)、身體條件及心理素質、工作經歷等。

6.報考實行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證書。

7.具有國家承認學歷。須按崗位要求學歷對應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如實填寫(輔修專業(yè)不屬于學歷對應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輔修專業(yè)證書單獨或配合使用不作為報考依據),報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相統(tǒng)一。學科專業(yè)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5、2026年版)或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學科專業(yè)目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技工院校專業(yè)目錄和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制定或確定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業(yè)指導目錄。

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8.招聘崗位有年齡、工作經歷以及相關資格證書取得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26年1月26日(如18-38周歲,為1987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出生)。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有相關工作經歷。

9.所有崗位均接受符合條件的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報名。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報名時無法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應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yè)生還應完成學歷學位認證,逾期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其中,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的畢業(yè)生須于2026年1月26日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10.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分別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報考專項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的,須為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及2025年畢業(yè)、未落實過編制內及納入人員總量管理的各類控制數工作的高校畢業(yè)生。

2.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須為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其中,參加區(qū)外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其生源地或者戶籍必須為廣西。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包括: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

在歷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或按規(guī)定直接考核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曾辦理聘用入編手續(xù)的,不能再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崗位。

3.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崗位的,須為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依法退出現役的軍士和義務兵等人員或從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依法退出現役的警士和義務兵等人員。

在歷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崗位或按規(guī)定安置到事業(yè)單位,曾辦理聘用入編手續(xù)的,不能再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4.通過協(xié)議培養(yǎng)、定向培養(yǎng)、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規(guī)定的優(yōu)惠政策招錄(聘)到機關事業(yè)單位,按規(guī)定仍在最低服務期限內的在編人員及納入人員總量管理的各類控制數人員;

5.現役軍人;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正在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正在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jiān)察、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9.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26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10.現為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及納入人員總量管理的各類控制數人員,不得報考本人現所在單位的且相同用人方式(詳見附件1“用人方式”)的崗位;

11.按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信息發(fā)布

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增加考試環(huán)節(jié)、面試人選名單和擬聘人員公示在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題”發(fā)布,面試公告、體檢、考察等其他具體事宜由市直各主管部門和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在相關網站(詳見附件1)發(fā)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崗位查詢

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交費、網上打印報名登記表和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可查看附件1查詢招聘崗位信息。

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撥打附件1中崗位對應咨詢電話聯系。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等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設置并負責解釋。

(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26年1月26日8:00至1月30日18:00。

報考人員登錄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題”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要求填報信息、上傳本人當年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報考人員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且每人只能報名一個崗位。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理解簡章及崗位條件,誠信報名、誠信考試,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及納入人員總量管理的各類控制數人員,應在網上報名時如實填寫在職工作情況。因網上報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造成網上資格審查及后續(xù)資格審查、考察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要求回避的崗位,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應當在報名時主動報告。報考人員惡意注冊、虛假報名,擾亂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報考人員要合理安排報名時間,及時填寫、提交并確認報名信息,避免網絡擁堵等情況影響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后無法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報名期間咨詢電話可能出現擁堵占線,報考人員如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簡章、崗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簡章內容及政策予以解釋,不在咨詢電話中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三)網上資格審查

網上資格審查時間:2026年1月26日8:00至2月1日18:00。

各招聘單位依據本簡章規(guī)定的崗位條件在網上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名確認后尚未進行資格審查或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未確認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在報名截止時間2026年1月30日18:00前在網上改報其他崗位。網上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最終依據,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四)網上交費

網上交費時間:2026年1月26日8:00至2月2日17:00。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交納公共科目考試費,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合計100元。完成交費后方視為報名成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考試方式為直接面試的崗位應先交費,經網上改報崗位環(huán)節(jié)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仍未超過設置的數量而無需增加筆試的崗位(以下簡稱“直接面試崗位”),按規(guī)定退回考試費。

考試方式為直接考核的崗位(以下簡稱“直接考核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系統(tǒng)自動設置為已交考試費,報考人員無須實際交考試費。

需減免公共科目筆試考試費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須于2月2日12:00前在報名系統(tǒng)中提交減免申請,審核通過后可直接免交考試費,具體減免政策和辦理流程請在“南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題”或廣西人事考試網查詢。

若報考人員需要非稅電子票據,可聯系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事考試院獲取。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成功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崗位招聘人數核減至1人后仍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可降低開考比例至1∶2;達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計劃。對最終取消的崗位,招聘單位將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網上改報其他崗位。直接考核崗位可以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核準開考。

(六)網上改報崗位及資格審查

改報崗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6年2月6日8:00至17:00。

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已報名成功人員可以進行網上改報。網上改報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請報考人員及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

網上改報崗位結束后,對未按時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崗位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前述報名成功人員,按規(guī)定退回考試費。已核減招聘人數的崗位,不因本環(huán)節(jié)再調整招聘人數。

(七)打印筆試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

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打印時間:

綜合管理類(A類):2026年3月23日8:30至3月28日10:00;

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2026年3月23日8:30至3月29日10:00。

報名成功人員自行登錄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題”,打印筆試準考證(直接面試、直接考核崗位除外,下同)、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按照筆試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考場轄區(qū)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臨時身份證明)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兩證缺一不可。

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是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審查等環(huán)節(jié)的重要憑證,請報考人員務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每科目分值滿分均為150分。

1.筆試時間:

(1)3月28日進行綜合管理類(A類)考試。

上午 08:30—10: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2)3月29日進行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考試。

上午 08:30—10: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2.考試方式:公共科目筆試的兩個科目連續(xù)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荚嚠斕?:00之后,考生不得入場。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題本考試開始前發(fā)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fā)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的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試的答題卡及所有發(fā)放的資料。

3.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查詢:2026年5月中旬,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或向招聘單位查詢本人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具體時間以報名系統(tǒng)為準。報考人員對缺考、零分或違紀違規(guī)三種成績查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南寧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申請成績復核。其他情形原則上不接受復核。

5.本次招聘劃定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下簡稱合格分數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合格分數線在“南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題”公布。

6.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

(二)面試

1.面試組織實施。面試工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規(guī)則(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2〕79號)執(zhí)行。

市直招聘單位面試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各縣(市、區(qū))所屬單位由同級人社部門會同相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面試方式”含“結構化面試”的崗位,市直各事業(yè)單位及興寧區(qū)、江南區(qū)、青秀區(qū)、西鄉(xiāng)塘區(qū)、邕寧區(qū)、良慶區(qū)參加自治區(qū)統(tǒng)一命題的公共結構化面試;其他縣(市、區(qū))按規(guī)定自行確定面試時間組織實施。專業(yè)能力要求較高的崗位,可結合實際采取或增加專業(yè)能力測試,采用技能測試、說課、試講、實操、才藝展示等方式進行,由市直各主管部門及各縣(市、區(qū))自行確定面試時間組織實施。

2.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及資格審查。面試組織實施單位根據核減后的崗位招聘人數(以下簡稱“招聘人數”)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至低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入圍,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入圍。有缺考、零分或違紀違規(guī)情況的報考人員不能入圍。

在確定面試人選之前,嚴格按照簡章要求及所公布的崗位條件進行資格驗證。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書面申請,不按要求提交書面放棄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資格驗證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需要遞補面試人選的,經市直各主管部門和各縣(市、區(qū))人社部門按程序審核同意后方可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凡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攜帶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及有關證件(書)原件,經招聘單位驗證無誤后方能面試。驗證時,主要核對報考人員在《報名登記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報考人員未能在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供真實有效證件(如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職業(yè)技能等級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的,或《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人員的面試資格,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請自行征得原單位同意,妥善處理好與原單位的人事(勞動)關系,如影響考察等后續(xù)聘用程序,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公布面試人選名單。面試人選名單在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招聘單位工作區(qū)域內公布。名單公布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或者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4.公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由面試組織實施單位于面試前在相關網站(詳見附件1)自行發(fā)布。

5.實施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以書面形式通知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期間,面試人員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等個人信息。

6.面試成績計算。

(1)僅結構化面試崗位的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

(2)僅專業(yè)能力測試崗位的面試成績=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

(3)結構化面試+專業(yè)能力測試崗位的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50%+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50%。

結構化面試、專業(yè)能力測試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數均為60分,未達合格分數者不能進入下一程序。結構化面試時達不到1:3比例的,該崗位考生結構化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專業(yè)能力測試時達不到1:3比例的,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所有考生成績都達不到上述合格分數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三)考核

直接考核崗位,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自行確定考核方式、自行組織實施,考核方式、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在相關網站(詳見附件1)公布。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小于或等于崗位招聘人數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可直接進入考察。

(四)考試總成績

1.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崗位的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面試成績;

2.直接面試崗位的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3.直接考核崗位的考試總成績=考核成績(結論)。

各項成績計算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察、體檢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比例內末位考試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面試成績仍相同時,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確定人選;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仍相同時,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自行確定考察、體檢人選方式,并在面試公告中明確。

考察、體檢先后順序由事業(y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同時在面試公告中明確。

(一)考察。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著重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同時對其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凡是因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達不到崗位條件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疾觳缓细竦牟坏么_定為擬聘人選。

(二)體檢。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委員會組織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guī)〔2019〕11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規(guī)〔2024〕3號)和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執(zhí)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相關體檢項目可以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zhí)行。招聘崗位有國家制定的行業(yè)體檢標準的,相關體檢項目可以按照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

市屬及城區(qū)、開發(fā)區(qū)所屬單位的體檢人員,由主管部門(城區(qū)、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各縣(市)所屬單位的體檢人員由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tǒng)一組織到縣(市)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含增加體檢項目和復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報考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體檢組織單位提交復檢書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當日、當場復檢項目,須當日或當場完成復檢。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y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

如考察、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招聘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可報主管部門審核后從成績合格人選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

六、公示和聘用

(一)從考試總成績、考察、體檢結果均合格的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在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主管部門明確的相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內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應及時進行復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者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公示后擬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的,不再遞補。

(四)招聘單位應通知聘用人員在聘用審核或備案完成之日起30日內報到,同時辦理編制(控制數)使用相關手續(xù)。逾期未報到的,招聘單位可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應妥善處理好與原單位的人事(勞動)關系,以免影響后期的聘用。

原則上,應于2026年8月底前完成聘用手續(xù)辦理工作。2026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棄或者考察、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五)事業(yè)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公開招聘新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新進人員實際崗位聘用等級需根據職稱情況及崗位聘用有關規(guī)定確定,試用期內不參加競聘上崗,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崗位按有關規(guī)定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應在聘用合同中明確相關要求及違約責任。原則上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事業(yè)單位和工作人員均不得隨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工作人員受聘后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事業(yè)單位應將其違約行為記入人事檔案。

七、其他事項

(一)嚴肅招聘紀律。報考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執(zhí)行回避制度,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規(guī)定處理。

(二)本簡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如無特別說明,均含本級基數。

(三)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從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主管部門網站等發(fā)布網址了解最新情況,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有疑問應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自行承擔責任。

(四)特別提醒: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或授權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五)補充公告。根據招聘情況和工作實際,必要時可發(fā)布補充公告,相關調整、增加事項等內容以補充公告為準。

(六)聯系方式:

1.崗位條件、資格審查咨詢:招聘單位(電話詳見附件1)。

2.其他熱線電話:

南寧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0771-12345;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771-5538455;

南寧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電話(網上報名系統(tǒng)操作咨詢):0771-5624161;

監(jiān)督電話:0771-5523252。

 

附件:1.南寧市2026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2.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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